拼音 | shòu lǐ | 注音 | ㄕㄡˋ ㄌㄧˇ |
首字母 | slr | 词性 | 动词 |
近义词 | 接待,承办,接受,办理,接纳,接收,接管,接办,接受,接纳,接收,接管,收到,接受,接纳,接收,接管,收到,承担,承接,承受,承办,承办,承担,承接,承受,承办,承接,承受 | ||
反义词 | 不受理,拒绝,不接受,不承担,不负责,拒绝,不接受,不承担,不负责 | ||
基本解释 | 1.接受诉状,进行审理。 |
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(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等)受理,一般是指接受诉状,进行审理。一般多指机构或代理人,接受申请人的申请,为其解决所交办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