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jí chǎn | 注音 | ㄐㄧˊ ㄔㄢˇ |
首字母 | jcr | 词性 | 名词 |
近义词 | 出生地,出生地点,出身地,发源地,起源地,发迹地,发源地点,发源地点,出身地点,起源地点 | ||
反义词 | 非籍产,非出生地,非出身地,非发源地,非起源地,非发迹地,非发源地点,非发源地点,非出身地点,非起源地点 | ||
基本解释 | 1.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。 |
jí chǎn ㄐㄧˊ ㄔㄢˇ
籍产(籍产)
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。 宋 洪迈 《夷坚志丁·孔都》:“狱成,酿者坐徒刑,且籍产拆屋,四邻皆均赏钱。” 明 沈德符 《野获编·历法·厘正历法》:“其时彭德清以王振党拟斩,瘐死狱中,僇尸籍产矣,而同事畴人,犹袭其说如此。”《清史稿·高宗纪三》:“壬寅,追论素诚贪淫激变罪,籍产,戍其子于伊犁。”